富安娜“富安1号”案落槌:中信证券被判赔偿2929万
家纺企业富安娜与中信证券的“富安1号”案件引发广泛关注,根据法院的一审判决,中信证券需赔偿富安娜约2929万元本金损失,这一判决不仅揭开了“买者自负”理财传统的帷幕,更让市场深刻反思资管产品的风险管理和透明度。
“富安1号”定向资管合同始于2018年,分五期委托资金,总计超过10亿元,第五期的1.2亿元本金在2022年4月未能按时兑付,引发了这场始于2022年、终于2025年化解的逾期风波,当初,富安娜曾试图通过提前兑付部分资金以降低风险,但最终仍未能避免本金损失。
案件还暴露了中信证券在产品净值管理上的难题,虽然底层资产“博雅城”项目早在2020年前后便因破产重整出现回款逾期,但中信证券却继续采用摊余成本法制造虚假净值,并未计提减值,误导了投资者,这种操作不仅违反了“资管新规”,还对公司造成了严重的财务损失。
“富安1号”案件的审理历时三年,最终在2025年9月达成一审判决,法院不仅认定了中信证券的过错,还要求其配合富安娜足额收回赔偿款项。“富安1号”期末资产净值仅剩7782万元,富安娜已为此笔逾期资金计提减值2787.7万元。
中信证券尚未对判决作出公开回应,但富安娜已表示对判决结局不完全满意,不排除继续上诉,这一案件不仅对中信证券构成警示,更为资管行业的风险管理和投资者保护提供了深刻借鉴。
